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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從事安全評價、化工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安全標準化咨詢、評審、區域風險評估及企業安全技術領域相關服務
| 項目名稱 | 浙江元立金屬制品集團有限公司制氧廠年充裝10萬瓶氧氣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浙江元立金屬制品集團有限公司 | |
| 簡介 | 浙江元立金屬制品集團有限公司位于遂昌縣妙高街道上江工業園區,法定代表人葉新華,專業從事鋼鐵制品生產、銷售。該企業制氧廠作為浙江元立金屬制品集團有限公司生產配套項目,具有年充裝氧氣10萬瓶的生產規模。 根據《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充裝、分裝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復函》(浙安監管危化函〔2015〕24號)的規定,“購買危險化學品進行分裝、充裝或者加入非危險化學品溶劑進行稀釋后銷售的企業應申領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上述活動并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在許可證期限內繼續有效,期滿前按規定申領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浙江元立金屬制品集團有限公司制氧廠購買液氧進行充裝后,不對外銷售,僅提供給浙江元立金屬制品集團有限公司內部使用,不涉及危險化學品經營,因此無需申領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2013年版)》(國家安監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的規定識別,浙江元立金屬制品集團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不在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行業范圍內,因此,本項目不在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的申領范圍之內。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指導該公司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同步增長,同時為政府相關部門的安全監察提供基礎資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645號修訂)的規定,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接受浙江元立金屬制品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對其位于遂昌縣妙高街道上江工業園區廠區內的制氧廠從事年產10萬瓶氧氣充裝項目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組建了相應的評價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該廠提供的資料和文件,通過對該企業生產現場勘查,收集并查閱了有關資料,針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事故風險、安全管理等情況,辨識與分析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審查確定其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要求的符合性,預測其發生事故或造成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提出了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和建議,并得出了相關評價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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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蔣立恒 | |
| 技術負責人 | 于巨青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
| 報告審核人 | 黃劍飛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蔣立恒、劉仕品 |
| 時間 | ||
| 主要任務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9年 | |